信息索取号: 000014348/2018-00003 | 类目名称: 卫生、体育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2日 |
文 号: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办事指南
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具备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五条;
3.《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福[1999]32号)全文;
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第二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乡镇级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 。权责如下:
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计划生育证明。
四、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
1、新会区内户籍育龄人员;
2、居住在新会区辖区内满半年以上的流入育龄人员。
五、申请材料
1. 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加盖申请人私章或本人签名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本人签名。
2. 材料目录
表一 已婚人事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夫妻双方结婚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4 |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5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表2 未婚人员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表3 离婚或再婚人员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夫妻双方结婚证 (再婚者提供)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4 |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5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6 |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表4 丧偶人员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4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5 |
前配偶死亡证明(如无原件,提供村居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表5 存在政策外生育行为的人员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夫妻双方结婚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4 |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5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6 |
夫妻双方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如有的需提供)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7 |
夫妻双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表6 居住在新会区辖区内满半年以上的流入育龄人员申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2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3 |
夫妻双方结婚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4 |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5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居已审核盖章) |
需盖章或者签名 |
2 |
|
纸质 |
6 |
省内人员,已婚的持有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7 |
省外人员,持有户籍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如有的需提供) |
提供原件校检 |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无 |
||
受理时限 |
即办 |
受理时限说明 |
即办 |
法定办理时限 |
即办 |
法定时限说明 |
即办 |
承诺办理时限 |
即办 |
承诺时限说明 |
即办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1.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三和大道北132号 |
0750-6679300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09、210、213、218、222、301、301B、308路到安怀坊站下车步行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新龙北1号 |
0750-6898132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06、205路车大同里站下车步行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镇前路5-3号 |
0750-6577429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05路经司前圩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镇前路2号 |
0750-6462813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01、202路,在陈冲圩站下车,向罗坑镇府方向行约400米到达。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圩新市街7号(旧邮政储蓄银行) |
0750-6411900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16、221、208、207、203双水下车往派出所方向步行200米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西墟文化中心广场侧 |
0750-6433804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K207、208、212等途径崖西车站下车,往文化中心广场方向步行300米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堆墟中心18号 |
0750-6266513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公共汽车213路,或者拱北车,途径沙堆站到达。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路83号(公园对面古井会堂侧) |
0750-6288513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K209、210至古井圩镇站往古井镇府方向步行300米即到。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河滨西路 |
0750-6211390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18路到三江总站下车,往三江镇府方向步行500米到达,或213、210、209路等途经三江站下车,往三江镇府方向步行1000米到达。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兴街东5巷15号(灯光球场侧) |
0750-6222502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新会公交222路、K215路到睦州总站下车,往睦州镇府方向步行600米到达。 |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一路15号(原侨联大厦对面后门进,即原服务所二楼) |
0750-6255513 |
上午:8:30-12:00 |
可搭乘112路公交车大鳌总站下车,往大鳌镇府方向。大鳌镇光大一路15号,原侨联大厦对面可到达。 |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1)会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6679300
2)大泽镇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6898132
3)司前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577429
4)罗坑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462813
5)双水镇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6411900
6)崖门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433804
7)沙堆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266513
8)古井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288513
9)三江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211390
10)睦州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222502
11)大鳌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0-6255513
窗口查询:
1)会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三和大道北132号,联系电话:0750-6679300
2)大泽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新龙北1号,联系电话:0750-6898132
3)司前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镇前路5-3号,联系电话:0750-6577429
4)罗坑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镇前路2号,联系电话:0750-6462813
5)双水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圩新市街7号,联系电话:0750-6411900
6)崖门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西墟文化中心广场侧,联系电话:0750-6433804
7)沙堆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堆墟中心18号,联系电话:0750-6266513
8)古井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路83号,联系电话:0750-6288513
9)三江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河滨西路,联系电话:0750-6211390
10)睦州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兴街东5巷15号,联系电话:0750-6222502
11)大鳌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一路15号,联系电话:0750-6255513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12345、0750-6666959;
窗口投诉: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卫生计生局。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地址:新会区会城同庆1路,电话:0750-6390655。
行政诉讼: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地址:江门市农林路112号,电话:0750-3535146。
监察机关和受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监察局,地址:新会区新城区同庆路1号,电话:0750-12388。
图1 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图